臺灣障礙研究學會 手語即人權聲明稿

自然手語是聾人的母語,也是2019年公佈實施的國家語言發展法」所承認的法定語言。自然手語本身具有獨立的文法結構和語彙系統,而非其他語言的轉譯或附屬品。然而衛福部目前正在編製的0-3歲幼兒手語教材卻忽略這個基本事實,未經仔細思考便將文法手語也納入這套教材。

文法手語本身並不是一種語言,而只是將聽人使用的語言,用手勢逐字比劃出來,就好像把「大家好」英譯成「Big Home Good」。這樣的作法或許有助於聽人理解,卻無助於聾人的語言學習。自然手語是聾人的母語,是聽人也可以學習的語言。要求聽損幼兒配合聽人家長去使用不是語言的文法手語,不論學理上還是實務上都站不住腳。這樣的作法不僅忽略早期學習對幼兒日後語言發展的影響,也是一種對聾人語言與文化的粗暴態度。

今年9月23日國際手語日的主題是「手語即人權」,目的是希望社會大眾尊重聾人使用手語的權力,而不要擅自變更自然手語,以不能被視為語言的文法手語來達成讓聽損幼兒開口說話的目的。我們尊重每個聽損兒童選擇語言的權利,但也希望讓語言回歸最原本的面貌,不能用聽人家長的需要來取代聾人族群的語言。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與國家語言發展發也都肯認了聾人的文化與語言,衛福部也應該以尊重聾人自然語言的態度,來支持聾人與聽障者的溝通與語言發展,而不是將自然手語與文法手語都當作聾人教材,嚴重忽視和扭曲聾人語言與文化。

基於維護台灣手語的聾人語言與文化,本學會呼籲政府單位,讓手語回歸聾人母語。讓真正懂聾人手語、使用手語者一起討論,在製作手語教材的過程中,不僅邀請語言治療師、特教老師、手語翻譯員,以及家長代表參與,應該在比例上邀請更多聾人和聽損者以及語言學者參與,才是回應「沒有我們的參與,不要為我們做決定」的負責與尊重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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